2020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人伤赔偿结束签的协议可以反悔吗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事故处理

2020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人伤赔偿结束签的协议可以反悔吗

2022年8月12日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http://www.zwwtcmsls.com/

  支伟伟律师,太仓知名民事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2020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是怎样的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对于交通事故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主要是体现在残疾赔偿金里面的,具体如下: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2、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

3、75周岁以上人员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二、其他赔偿是怎样的

1、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

2、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

3、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因护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或雇用必要的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应考虑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支出的合理补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实际住院时间为基础,参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5、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法院应当根据其伤残情况以及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赔偿。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6、交通费、住宿费

就医交通费、住宿费是:指在治疗伤情的过程中,受害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必须乘车、乘船和住宿所支出的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觉得自己受到的伤残比较严重的话,那么就需要进行承担等级的鉴定,因为伤残等级的鉴定直接会影响到后续赔偿的具体的金额,涉及伤残是最低等级的,按照10%的比例赔付。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结束签的协议可以反悔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结束签的协议可以反悔吗

交通事故中签订的赔偿协议是不可以反悔的,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

1、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共公利益。若不存在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各方当事人签订的损害赔偿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即使赔偿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出而反尔”,随意反悔。

二、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长什么样

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双方就发生于XXXX年X月X日的甲将乙撞伤的交通事故赔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就此事,甲向乙赔偿人民币XXXXXX元,其中包括:

医疗费:XXXX元,误工费:XXXX元,护理费:XX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X元,交通费:XXX元,伤残赔偿金:XXXXX元,被扶养人生活费:XXXXX元,后续治疗费:XXXX元。

2、以上赔偿,定于XXXX年X月X日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付清以上赔偿款项后,乙方不再就此问题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4、本协议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如果甲方到时不能付清此赔偿款项,则本协议作废。

5、本协议书一项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甲乙;

XXXX年X月X日

总之,受害者肯定不能再领取了交通事故当中的赔偿款以后,还贪得无厌的去讹诈肇事者。生活中任何的侵权纠纷在处理的时候都是有最起码的底线原则的,包括受害者也没有资格逾越法律制度,协议书不存在特殊情况是必须要坚决执行的。


文章来源: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律师:支伟伟 [太仓]

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1577248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wwtcmsls.com/art/view.asp?id=10470594554703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