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公司为个人借款担保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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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公司为个人借款担保是否有效

2022年8月27日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http://www.zwwtcmsls.com/

  支伟伟律师,太仓知名民事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房贷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若是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


  1、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公司为个人借款担保是否有效

  我国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第4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第60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公司提供的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公司虽免除了连带清偿,但并不意味着不承担任何民事。我国第5条第2款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按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被认定无效后,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



文章来源: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律师:支伟伟 [太仓]

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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