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可以公证给个人吗,房产保全后债务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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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可以公证给个人吗 房产保全后债务怎么分配

2023年1月12日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http://www.zwwtcmsls.com/

  支伟伟律师,太仓知名民事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共同债务可以公证给个人吗

一、共同债务可以公证给个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债务如果经债权人同意的,是可能转让给个人的,债务转让给个人后,可以办理公证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合同;

继承;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财产分割;

招标投标、拍卖;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公司章程;

保全证据;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申办公证的程序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债务如果经债权人同意的,是可能转让给个人的,债务转让给个人后,可以办理公证手续。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房产保全后债务怎么分配

一、房产保全后债务怎么分配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二、诉前保全房产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三、房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书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期限为……年/月/日。

事实和理由:

……号……一案,……。

申请人提供……作为担保。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制定,供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在诉讼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律师:支伟伟 [太仓]

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1577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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