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知名民事律师,太仓交通事故律师,太仓债务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夫妻债务

男方分手时候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处理

2016年9月5日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http://www.zwwtcmsls.com/
男方分手时候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个人因素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


这是由 为您解答,详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咨询
主页:

文章来源: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律师:支伟伟 [太仓]

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1577248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wwtcmsls.com/art/view.asp?id=860319216106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