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知名民事律师,太仓交通事故律师,太仓债务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夫妻双方分居多长时间法院可以判离婚

2016年9月12日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http://www.zwwtcmsls.com/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有网民通过本栏目留言,咨询夫妻双方分居多长时间法院可以判离婚。

  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复: 根据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文章来源: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律师:支伟伟 [太仓]

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1577248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wwtcmsls.com/art/view.asp?id=860319695211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