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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国信证券公司最高拆借资金余额的最高债券回购资金余额的通知

2016年9月5日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http://www.zwwtcmsls.com/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银货政[1999]122号
国信证券公司:
  根据《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银发[1999]288号)和《关于批准部分证券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通知》(银办发[1999]147号),现核定你公司最高拆入、拆出资金余额分别为6.4亿元,最高债券回购融入、融出资金余额分别为6.4亿元。请遵照执行。   1999年9月23日  

文章来源: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律师:支伟伟 [太仓]

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1577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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