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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老家坐月子 老公网恋出轨 两人闹离婚

2017年3月22日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http://www.zwwtcmsls.com/

  N栏目主持 苏燕梅

  近日,一对年青男女在福州市公证处的门口吵了起来。原来,这对年青男女是一对夫妻,最近他们正闹离婚,妻子想对他们签订的离婚协议以及一份精神损失费赔偿协议进行公证,可到了门口,老公又想反悔。

  两年前,唐小姐和方先生结束了三年的恋爱长跑,终于走上了婚姻的殿堂。

  去年春天,唐小姐怀孕了,方先生高兴坏了。可唐小姐的一位做医生的朋友告诉她,为了孩子好,怀孕期间要少过性生活。听了朋友的话,唐小姐变得厌恶性生活,当方先生提出要求时,唐小姐总是拿孩子做借口拒绝他。方先生很无奈。

  几个月前,唐小姐要临盆,她提出回老家坐月子。唐小姐说,她想在老家生孩子,父母可以照顾她,而且方先生工作忙,不想孩子打扰他工作。方先生同意了。

  唐小姐回老家后,方先生在QQ 上认识了一位女孩子,两人谈得很投缘。女孩子刚满24 岁,年轻貌美,方先生动了心,几次见面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唐小姐坐完月子后回到福州,发现方先生和以前不一样了,周末休息在家,方先生也总是找借口出去,还经常躲在书房里接电话。

  一天,唐小姐发现了方先生的QQ聊天记录,知道了他有外遇。方先生也不隐瞒,说自己喜欢上了别的女孩,两人还是离婚吧。

  听到这话,唐小姐也同意离婚,但她提出,两人的房子归她,还要求方先生赔偿她精神损失费30万元。

  公证员: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唐小姐和方先生还应多考虑孩子,不要轻易离婚。

  如果唐小姐一定要离婚,两人需要先到民政部门或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在办离婚手续时,唐小姐可以提交两人签订的精神损失费赔偿协议,并把协议内容列入双方离婚协议。离婚手续办好后,唐小姐再拿着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办理离婚公证。


文章来源: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律师:支伟伟 [太仓]

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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