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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双方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义务

2017年3月31日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http://www.zwwtcmsls.com/

  离婚了的父母也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因为孩子是他们共同的,理应他们共同承担,我想离婚的父母会对孩子更好,因为他们会因为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问抱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像我们想象中的那样。

  当初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不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如今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求对方承担部分抚养费却被拒。近日,华向来到矿山集司法所咨询。

  华向与前妻登记结婚后养育了一个孩子,去年两人因感情不合而离婚。离婚时,前妻与华向约定:孩子由华向独自抚养,前妻无需支付抚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然而,离婚一年后,由于华向生活困难,无力再承担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费用,于是要求前妻每月支付孩子一半的抚养费、教育费等,但前妻以离婚协议中约定 “不承担抚养费”为由拒绝。华向疑惑:难道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承担抚养费,前妻就可以不抚养孩子吗

  矿山集司法所指出,夫妻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者全部。离婚前有关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既然华向现在生活困难,无力再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他有权要求前妻给付一半的抚养费和教育费。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规定:“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文章来源: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律师:支伟伟 [太仓]

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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