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律师动态
地产开发
婚姻自由
交通法规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律师动态
婚姻自由
地产开发
债务诉讼
债务文书
酒后驾车
事故处理
交通法规
债务追讨
婚姻财产
离婚房产
事故索赔
重婚犯罪
夫妻债务
债权权利
债务法规
婚姻动态
最新文章
更多>>
本所副主任支伟伟律师受邀为太仓市
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与太仓市
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支伟伟律
我所支伟伟律师荣获“2021-2
醉酒驾车取保候审申请 怎样了解机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醉驾
13915772487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索赔
交通事故失嗅觉 保险公司该不该陪(事例)
2018年4月19日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http://www.zwwtcmsls.com/
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失去嗅觉的司机王先生,以为上了人身保险就可以获得赔偿,结果被保险公司拒绝,为此他起诉到法院。记者从丰台法院获悉,王先生伤残程度不符合保险公司伤残赔偿标准,遂驳回他的诉求。
2003年1月29日,王先生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吉祥卡”保险单,并交纳了100元保险费,保险期限1年。2003年8月2日,王先生因交通事故受伤,后交通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评定结果为王先生颅脑损伤后,精神状态及智能检查为边缘智力;双眼主观视力接近正常视力,电生理检查基本正常;嗅觉丧失。伤残赔偿指数为10%。
王先生为此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但遭到拒赔。
保险公司认为,王先生的残疾程度不构成赔偿条件。因为《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的伤残赔偿指数与该保险公司残疾保险赔付标准不是同一标准,且王先生没有按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伤残鉴定,所以不能赔偿。
诉讼中,保险公司还申请对王先生的伤残程度是否符合《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经法院委托相关部门鉴定,结果王先生的伤残情况不符合此规定。
法院据此认为,由于保险单上已对被保险人伤残的评定医院有明确约定,而王先生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未到该医院鉴定。而其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中的伤残评定系数,不能作为保险赔偿的依据;且经过重新鉴定后王先生不符合保险赔偿条件,法院最后决定驳回他的诉求。
判决后,王先生不服并提出上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当中。
文章来源: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律师:
支伟伟
[太仓]
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91577248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wwtcmsls.com/art/view.asp?id=912013334293
[复制链接]
最新文章
1.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商业
2.交通事故住院一天会赔偿多少钱 发生车祸误工费一天多少
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哪几项 交通事故赔偿方面法规是怎么
4.2020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怎样办理的 交通事故中被损
5.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写一份有效吗 交通事故实收入六千误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