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伟伟律师,太仓知名民事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交通事故后续医疗费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赔偿,即双方将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协商确定一个数额,一次性赔偿,以后无论再发生多少医疗费,方再不负责;
2、对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或者是主要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负同等,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或者是主要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或者是主要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
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
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三、哪些交通事故需要报警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生活当中常见的解决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方式都是一次性解决完毕,所以,等后续医疗费实际发生以后,再让主要人赔偿的这种方法不太可取,特别是有的时候,肇事者和受害者也不在同一个地方,所以前期能一次性处理完是最好的。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以后才能赔偿吗
交通事故不是做过伤残鉴定以后才能赔偿,如果没有造成伤残级别,计算出所有的财产损失之后就能跟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了,需要做伤残鉴定的,要等到伤残鉴定报告出来以后有些赔偿才能计算出来。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 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手续
1、申请伤残鉴定,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
2、办案机关经审查准予的,由办案机关向申请人提供鉴定机构名单供申请人选择;
3、由办案机关出具委托书,委托经选择确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由办案机关与鉴定机构签订委托鉴定合同书,明确鉴定的部位、要求、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间等等。
5、申请人应当接受鉴定机构的身体检验,并提供医疗档案和相应的资料。
三、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时,诉讼时效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对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其实如果在没有做伤残鉴定之前跟肇事者索赔的话,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是让肇事者先支付一部分的赔偿金,等伤残鉴定报告出来以后,再针对伤残赔偿金这一块另行协商民事赔偿标准,这样的话等于是分成两部分来处理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