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垫资由谁来进行垫付,交通伤2级伤残20年护理费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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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垫资由谁来进行垫付?交通伤2级伤残20年护理费是怎么计算的

2022年9月11日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http://www.zwwtcmsls.com/

  支伟伟律师,太仓知名民事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交通事故人伤垫资由谁来进行垫付?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资由谁来进行垫付

事故发生后要看事故的是怎么划分的,如果是伤者自己的,那就是自己垫付医药费了,要是对方的,那就要求对方垫资,对方不垫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垫资。双方都有的,双方都要垫资。

二、交通事故划分依据

交通事故赔偿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和无。我国《民法通则》、《侵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具体内容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

三、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人追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双方没有划分下来,那么一般垫资都会由当事人来进行垫付,只要保管好所有的单据,那么就可以让主的一方给予所有的赔偿,在双方出现纠纷的时候也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交通伤2级伤残20年护理费是怎么计算的

一、交通伤2级伤残护理费是怎么计算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并结合实际中的一般情况,护理费按照下列情况进行计算:

1)、受害人住院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来进行计算。

1.如果对受害人进行护理的人员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

2.如果对受害人进行护理的人员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

3.如果对受害人进行护理的人员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受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

如果对受害人进行护理的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的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来进行计算。

2)、受害人出院后的护理费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在经过鉴定机构鉴定确定伤残护理等级,或者是出院之后其生活确实不能够自理的,受害人主张出院或者是在定残后的护理费,受害人也可以向赔偿义务人索赔。

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报案办理。办理时 ,还应对这类相关的受害者进行救治,保护这类人员的人身安全。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按照这类人员的实际损失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保护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律师:支伟伟 [太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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