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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债务人还款之日跑了,家里没有任何可以还的财产,是不是可以不还了?

2023年9月13日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http://www.zwwtcmsls.com/

  支伟伟,太仓知名民事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债务人死亡,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还能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吗保证人对债务人有追偿权,而债务人的继承人除了取得遗产外,也要继承债务,因此保证人对债务人的继承人有追偿权。当继承人继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保证人只能独自承担返还借款的责任,如果有连带共同保证人,可以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保证人主要通过这两种方式追偿,维护自身权益。


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


对于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合法债务,继承人有义务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的范围内偿还。当保证人偿还债务人的欠款之后,有权向借款人的继承人追偿,但要在债务人的遗产范围内追偿。


债务人遗产范围以外的欠款,不能得到追偿,有连带共同保证人的,可以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


向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


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其中一个连带保证人先行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享有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权利,但应首先向债务人追偿,如主债务人清偿不能的,再由其他连带保证人在前者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偿付。


构成“不能追偿”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履行一定追偿程序


先行清偿的连带保证人需要提起诉讼,并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追偿。如果没有经过法院的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连带共同保证人以不能向主债务人追偿为由直接起诉其他连带保证人的,虽然法院可能会予以受理,但是原告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确实不能追偿,如主债务人已经宣告破产,没有任何财产等,否则被起诉的其他连带保证人将以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能追偿为由提出抗辩。


2、追偿程序“完毕”


追偿程序“完毕”一般来说是指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一条的“执行完毕”,包括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裁定终结执行或者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等情形。前两种“完毕”由法院来达成,足以证明能够清偿或者清偿不能;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主债务人和先行清偿的连带保证人恶意损害其他连带保证人的情形,故对于其他连带保证人来说,应当注意保留证据证明主债务人仍然还有财产可供执行。


3、有未能清偿的部分


即通过法院的执行,先行清偿的连带保证人的追偿数额仍然未能全部得到清偿。此时,先行清偿的连带保证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确实未能全部清偿,并明确不能追偿的数额,向其他连带保证人追偿。如果未明确不能追偿的数额,则法院无从判断其他连带保证人应当承担的实际补充清偿数额。


保证人的存在是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而当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死亡的,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但追偿范围仅限于继承的遗产范围,其他不能追偿的部分,有连带共同保证人,可以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司法实践中,行使追偿权大都是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建议委托债务追讨专业律师进行协助,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侧栏查找合适的律师。



债务人还款之日跑了,家里没有任何可以还的财产,是不是可以不还了?

  借钱给别人之后最怕遇到不靠谱的,一般是逾期还钱,往严重点地借款人可能丢下一屁股债玩失踪,让出借人自己干着急。不过,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一旦发现借款人失踪了,出借人照样可以起诉到法院那去。但是,实际中出借人起诉到法院之后发现对方根本拿不出任何财产,即使是有部分财产,但也可能是依法不能执行的,这样追债就会变得很难办。


  发现债务人失踪以后,出借人起诉到法院也没得到任何财产的,其实这时候不用太过着急,法院会在这个时候先中止执行,等到借款人后面发现债务人回来,并且也有财产可以执行的,那么就可以去法院请求恢复执行,照样也是可以拿回财产的。


  不过,不管是在申请强制执行,还是发现对方有其他财产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下面财产法院依然不能执行:


  1、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


  2、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3、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4、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5、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


  6、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


  7、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


  最后,其实出借人一旦发现借款人失踪之后,再发现在找不出对方其他财产时,都会以为还不了了,其实是不然的。现在最重要的是不能让这个追讨权失去法律的支持,所以要记得及时去法院起诉。




文章来源: 太仓知名民事律师

律师:支伟伟 [太仓]

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1577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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